(民都鲁12日讯)大马海事执法机构民都鲁分局今早在民都鲁格盟纳河口附近海域,扣留一艘拖船及7名船员(包括1名外籍船长)。
大马海事执法机构民都鲁分局局长莫哈末苏菲安,该分局巡逻队在执行任务时进行例行检查,发现一艘来自沙巴古达的拖船拖拽着载满原木的驳船。
拖船因涉嫌违反1952年商船条例第65F(2)条文而被扣留。该条款涉及船东或船长提交虚假信息或提供与航运许可证内容不符的信息。
在这项条文下一旦罪名成立,最高可罚款2500令吉。
被扣留的拖船上共有7名船员,包括一名缅甸籍船长,2名本地船员及2名印度籍船员,年龄介于26岁至64岁。执法队伍随后将船员和船只带往民都鲁海事区船舶扣留中心,接受进一步调查。
莫哈末苏菲安提醒所有海事行业从业者,在进行任何海上活动前务必遵守法律,特别是休闲船只运营商和渔民,应确保所有船只相关文件完整且有效。
民众若发现任何可疑海上活动或紧急情况,可通过MES 999投报电话、民都鲁海事执法局行动中心(086-314254)或砂海事执法局行动中心(082-432544)进行报告。

包括船长在内的7名船员被扣留助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