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晋25日讯)砂拉越燕窝商公会建议设立燕窝业局,并建议出版燕窝业手册,规定指南和制度作为相关业者的作业指标,以促进遵守条规,避免产生误解。
砂拉越燕窝商公会会长卢少奎针对最近发生在诗巫的事件,即砂拉越森林企业机构进入4家燕窝业场所并充公价值约250万令吉的燕窝,该起事件在各报章上广为报道,引起了燕窝业者和利益相关者的深切关注和困惑,对此通过文告,作出上述表示。
“为此,我们真诚提出建议,希望能舒缓燕窝生产和销售所遭遇的困难和障碍以及表达相关燕窝业者的意见。 ”
他指出,为了在燕窝生产和出口方面与邻国即印尼、泰国和越南有效竞争,并保持在相关领域市场的地位。砂拉越政府支持燕窝生产和出口是符合砂拉越子民的利益。如此可以更有效地管理燕窝作为一种天然资源,并保护有关的贸易以为砂拉越创造更多外汇收入。
以下是燕窝业者提出相关更好监管、提升洞燕和屋燕生产的竞争优势、监察、保护和管理的重点:
(1) 检讨相关的法律,明确规定金丝燕物种的受保护地位。 我们认为金丝燕养燕业实际上是一种保护工作,而不是对金丝燕物种的剥削,因为养燕业者是对燕屋内金丝燕严加保护, 注重其福利、从而增加燕窝数量及提高素品质。 因此,这对金丝燕物种和养燕业主而言是完美的“双赢”效应。
(2) 养燕业主愿意遵守有关养燕活动的条款和法律。 但是,业者希望有关的条款和法律需要进行跟进和更新,以适应最新的金丝燕生态和燕窝市场的趋势。 至于法律和实践可以向西马和印尼借鉴。
(3) 强烈建议砂拉越政府承认燕窝生产、加工和出口为一个砂拉越的工业领域以及这是一个为本地社区提供大量就业机会的行业,就像油棕业、胡椒业、可可业、橡胶业等一样。因此,建议成立砂拉越政府属下的燕窝业局,以监督、规范、协调、加强、促进砂拉越的燕窝业。
(4) 设立燕窝业局及同时应从砂拉越森林企业机构分划取得独立运作,以进一步提高燕窝业准证申请的处理、批准、监督和执行的效率。
(5) 出版燕窝业手册,规定指南和制度,以为相关业者的作业指标,以促进遵守条规,避免产生误解。
(6) 设立的燕窝业局是以提供指导、相关资讯信息传播、教育、研究和出版,共同保护和捍卫砂拉越的相关燕窝业利益。
(7) 建议有关的燕窝业局董事局执行员将由砂拉越政府机构成员和相关燕窝业者代表组成。
(8) 为了更好地保护砂拉越人的利益、诚信和责任,所有没有合法商业注册、执照和/或个人合法身份的外国人须被禁止以任何形式进行燕窝经营和销售、包括加工或未加工砂拉越燕窝。
(9) 令人鼓舞的是,目前金丝燕养殖业涉及所有族群; 砂拉越各地的乡村、甘榜和长屋都出现大小型的燕屋。 因此,此行业不再是由拥有雄厚资本的商人所主宰。 若政府在燕窝业的加强和推动及发展,这种宝贵的天然商品可以造福所有砂拉越子民。
(10) 本会进一步建议,政府在考虑接纳建议期间,给予现有燕窝行业相关业者特定的宽限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