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晋25日讯)砂拉越的石油资源和领土权益问题,再一次成为舆论的焦点。晋汉连省华总时势组理事郑自勉对此表示,这不仅关乎砂拉越的经济发展,也关乎宪法尊严、联邦制度的公平性,以及大马多元国家格局下的和谐与信任。
郑自勉发出文告指出,作为砂子民尤其是华社一分子,全力支持砂盟党鞭兼砂督区议员拿督依布拉欣的立场,那就是砂人民希望对其合法权益,包括公平合理的石油资源分配、更多天然气用于本地工业,以及更大程度参与石油和天然气上下游业务,得到公正和和平的解决。
前联邦首相署法律事务部长拿督再益依布拉欣日前指﹐砂拉越声称其边界是根据1954年砂拉越议会行政令﹐在马来西亚日前获得扩展一说﹐是对海商法有所误解,郑自勉认为,此论点是在混淆人民和法律!
他也认为,再益的论点在于﹐‘可开发性’(石油资源)和‘国家领土界限的地理概念’等2大概念不能混为一谈﹐此论点存在错误和混淆视听!
郑自勉指出,我们认为在砂拉越的领土范围方面﹐没有人可以就1954年砂拉越议会行政令将砂拉越边界扩大到概括海床及底土所形成的大陆架一事表示质疑。
“也许,拿督再益应该向全体马来西亚人解释,国会《联邦宪法》的哪一条款,有权通过将砂拉越陆地和离岸发现的所有石油资源归属国家石油公司的法律?”否则砂拉越人民完全有理由感到砂拉越的石油资源被剥夺!”
郑自勉表示,砂子民相信砂拉越的陆地和离岸石油资源的开发权益,是被过去执政者没有依据宪法的法律下所剥夺。
文告中,郑自勉指出,砂拉越在国家经济中的重要地位毋庸置疑。从1974年《石油发展法令》实施至今,砂拉越已向联邦财政贡献了接近1万亿令吉的收入。然而,在石油资源分配和管理权问题上,砂拉越长期以来面临不公平的对待。这种现象不仅削弱了砂拉越人民对联邦政府的信任,也使得地方发展受限,砂拉越人民无法充分享受到资源应有的回馈。
“正如砂政府所强调的,这种做法不仅在法律上缺乏宪法依据,更在道义上对砂人民极不公平,砂人民有理由质问,国会究竟是依据何种宪法条款通过这些法律?砂要求的是公平和尊重,而非优待或特权,砂人民确保砂丰富资源能够从中直接受益;砂石油资源不仅是地方经济的重要支柱,任何试图模糊或削弱这些权益的行为,都将进一步加深砂拉越与联邦之间的矛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