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晋11日讯)6岁自闭症女儿怀疑在特殊儿训练中心遭老师粗鲁对待,其父母经过一番努力后,成功起诉涉案老师,希望透过司法程序为女儿讨回公道。
罗氏夫妇今日在砂人联党公共投诉局主任符祥威和代表律师林建良陪同下,针对其女儿在6月18日在一间特殊儿训练中心遭29岁的女老师粗鲁对待,导致两侧脸颊红肿和嘴巴流血一事,召开新闻发布会。
特殊女童母亲罗太太表示,她在6月18日下午4时许接女儿放学时,被老师告知女儿在进行活动时跌倒受伤,而女儿在上车后也不停哭泣,口罩被拆下时被发现两侧脸颊红肿。
于是,罗太太与妹妹就开始觉得事情不简单,便带女儿到私人医院检查。由于不知道女儿跌倒的过程,因此医生除了嘱咐观察24小时内看女儿是否有呕吐等状况,也建议她们跟训练中心索取监控录像,以了解女儿跌倒的整个过程。
罗太太向老师索要监控录像不果,便致电向院长索取,过后院长才拍了一小段的监控录像给她,经过反复观看了3次后,发现老师有抬起手的举动,于是觉得不对劲,便连忙赶往训练中心,要求观看整个事发过程。
罗太太抵达训练中心时,涉事老师也在场,便向她们道歉。
罗太太表示,监控录像显示,该名老师除了掌掴和拉扯女儿的头发,其女儿嘴巴流血时,老师也很粗鲁帮忙擦拭。他们随后便携带女儿到砂中央医院验伤,并到警署报案,同时也在6月20日委任林建良为代表律师,着手处理这起案件。
林建良在接获罗姓夫妇的委托后,便曾询问警方,是否对这名老师进行起诉程序,但却没得到确实的回应。
过后,他们发现在8月1日的时候,已有刑事程序,但却没被告知。当时,检方向法庭申请在刑事程序法典第67条文下进行提控,让这名老师签署和平协议。
林建良认为,这是一个非常不恰当和不公正的解决方式,因为这等于向公众发出一个信息,即只要牵涉儿童虐待的案件,在签署和平协议后就可无罪摆脱。
林建良说,这名老师在8月1日拒绝签署和平协议,而他过后也致函两次给检察署,分别在8月29日和10月3日,直至昨天才收到检察署的回复,指将在近期内援引刑事法典第323条文起诉这名老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