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晋20日讯)砂拉越政府在1963年大马建国契约,向联邦政府索回属于砂拉越的权益方面,目前成功索回4项权益,还有5项权益还在讨论当中,砂政府还是会继续与联邦政府进行谈判,以确保成功索回应由的权益。
砂督区州议员拿督依布拉欣在今天的砂州议会会议的口头问答环节上,向砂总理发出提问,那就是砂政府在1963年大马建国契约成功索回,以及还未索回的权益有哪一些。
砂总理署副部长(法律、1963年大马建国契约、州及联邦关系)拿督莎丽花哈西达今天代表砂总理,做出回答。
关于成功索回的权益方面,莎丽花哈西达表示有四项,第一是,砂政府与国家石油公司通过商业和解协议(CSA),达成谈判协议;第二是,承认砂拉越对石油产品征收销售税的权利;第三是承认砂拉越有权监管天然气分配;第四是,对2022 年2月11日生效的联邦宪法第1(2)条文,以及第160(2)条文、第161A(6)条文和(7)条文的修正法案,已经在今年2月11日生效。
至于砂政府还在与联邦政府处于谈判阶段的权益索回方面,有5项,第一是沙巴与砂拉越的司法行政问题;第二是,建议承认砂公共工程局、砂水利灌溉局,以及砂乡村水供局 ,成为财政部指令182下的技术部门;第三是,建议增加沙巴和砂拉越国会下议院议员人数;第四是,委任砂政府代表成为内陆税收局董事会成员;第五是根据联邦宪法第112D条文,讨论特别补助金审查方程式。
莎丽花哈西达强调,砂政府会继续与联邦政府进行谈判,监督权益索回的事项,
其中,对于内陆税收局的委任砂政府代表要求,砂政府已经针对此提交一份提案,这对于确保砂政府了解砂拉越的财政状况,以及其他方面非常重要,以协助砂政府根据联邦宪法第 112D条就特别拨款,进行讨论和谈判。
不过,砂政府还没有收到联邦政府就此事的任何反馈。
另外,除了联邦宪法第1(2)条文、160(2)条文和161A(6)和(7)条文的修正案外,砂拉越政府已提交其他建议修正案, 例如,砂拉越政府提出修改联邦宪法附表九的立法清单,特别是把“旅游”从清单一(联邦清单)的第25A项中删除,列为清单三的项目之一 (共同清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