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诗巫2日讯)雇主为不幸在职场感染并且在隔离治疗期间的雇员申请获社险机构赔偿雇员薪金后,仍被劳工部指示必须继续向隔离治疗中的雇员发出薪水?
砂首长署政治秘书程明智表示,他本身接获有雇主这方面的反映,将会向劳工部厘清有关事项,作进一步的了解。
他指出,社险机构(PERKESO)有将职场冠病疫情感染群列入属于职业疾病(Occupational Disease)保障,若有雇员不幸在职场感染,遭到强制性隔离或治疗,雇主可为该雇员向社险当局申请索赔。
而程明智接获多名雇主投诉,当这些雇主向社险索赔不幸中招雇员后,劳工部还是要雇主承担有关雇员隔离及治疗薪水,否则将被取缔。
据投诉的雇主声称,若依据社险的工伤、残疾保障,相关雇员在取得社险当局赔偿修养期间,雇主是无需再付给有关雇员薪水;而因职场冠病的索赔,则被劳工部规定必须付给修养雇员薪水,显得很不合理。
程明智根据一名雇主的投诉,表示共有6名雇员在职场感染被隔离了14天,当中还有感染的员工需长期修养,该雇主都有为他们申请社险赔偿,期间还要照付他们薪水,又要找员工顶替他们工作,实在是吃不消。
程明智表明,他关注投诉雇主所面对的处境,并会向劳工部探询,深入了解情况;毕竟现处于防疫非常时刻,雇主及雇员都不容易。
另外,他强调,关于社险劳工会员不幸在职场感染冠病(非职场冠病感染不能),需要雇主向社险当局提出申请,并需要准备七仲文件:
(a) 当局的封锁或隔离令及申请表格Borang 34;
(b) 患者雇员身份证复印本;
(c) 病假单正本;
(d) 工作打卡记录,若无就需雇主工作证明信函(适用在外跑动性质,如司机、促销员、送货员等);
(e) 冠病确诊医药报告;
(f) 确诊前雇员共6个月薪水单据;
(g) 雇员患者的银行户头正面或银行月结单复印本。
另外,程明智也强调,若因职场冠病感染群不幸逝世的社险劳工会员,死者的至亲家属,可申请终身抚恤金,数目多寡则看死者生前做工收入投保数额。
他表示,死者至亲(一般是另一半)可获得死者最后薪水的数十巴仙,由当局计算出,依当局条例为准,按月付给受惠至亲,是属于终身抚恤金福利。
程明智说,关于职场冠病感染群的定义,在向社险当局申请索赔方面,社险当局会严谨调查,必须是属于职场冠病感染群,当局才会处理索赔事宜。
“社险在职场冠病感染群保障,除了为劳工会员,也都为自雇人士会员提供,这是社险给予重要的资讯;如某些公司/工地/菜市场等爆发感染、有关地点或地带,被当局发出封锁或隔离令,不幸遭感染的社险会员,有资格提出申请,由当局审查。”
程明智温馨提醒,还有需要关注,社险劳工会员方面,若是在年届60岁之前,无论基于何种因素逝世,当中包括感染冠病去世,若死者生前仍在岗,有缴付至少24个月保费,都是受保障的。
他补充,还有两种的计算法;只要是在索赔日之前的40个月,至少有缴付社险保费24个月,或是从投保日起,至少有缴付社险保费达3份1,至亲家属也能向社险当局申请终身抚恤金索赔!